关于2007年种子检验员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4月6日 来源: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处 作者:
农技种函〔2007〕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管理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站:
为更好地落实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制度,根据今年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各省(区、市)种子检验员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知识考试时间
为统一考试标准,提高考试质量,建议各省(区、市)负责的种子检验员专业知识考试在全国统一时间进行。今年将安排三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6-17日、7月14-15日、8月18-19日,每次考试按照扦样员、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的顺序依次进行,时间各为半天。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时间。
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领取
各省(区、市)确定考试时间后,提前20天将扦样员、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考核所需试卷数量告知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并于考试前5天内联系领取试卷。
三、考核结果公告和备案
各省(区、市)考核结束后,参照《关于种子检验员证编号说明的函》(农技种函〔2006〕169号)的规定对种子检验员证进行编号,并按有关要求公告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公告报农业部备案。
四、领取种子检验员证
各省(区、市)凭公告来我中心领取相应数量的种子检验员证。
在考核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处反馈。
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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