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持证种子检验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1月6日 来源: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处 作者:
农技种函〔2007〕331号
关于举办持证种子检验员继续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管理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有关种子检测中心:
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我中心定于11月下旬在云南省大理州举办持证种子检验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持证种子检验员继续教育要求;
2.两年来国家发布的与种子质量监管有关新规定;
3.种子检验不同类型的含义、适用法律及其主要特点和要求;
4.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人员行为规范;
5.种子检验报告填写规范;
6.国际种子检验协会有关种子检验规程修订的动态。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人员为农业部2006年第一批考核通过的种子检验员,各种子检测中心(站)最多选派3人参加,勿超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9日报到,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培训。
地点:大禹酒店(大理市双鸳路20号)。
四、其他事宜
1.请你单位将报名回执于11月16日前传真至我中心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处(010-64194513)。
2.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和大理州种子管理站负责培训班会务。需要在昆明转乘飞机或火车前往大理的,请于11月20日前与云南省种子管理站联系。
3.联系方式: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黄正仙,0871-5327613,13078770386;
大理州种子管理站施兴胜,0872-2125350,13988507699;
大禹酒店电话:0872-3140588。
附件:持证种子检验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持证种子检验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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